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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踐「五個不可」準則 讓CSR理念深植企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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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CSR(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,企業社會責任)成為顯學,但到底是要先求獲利,再來盡企業社會責任,還是要先盡企業社會責任,才能獲利,目前仍眾說紛紜。針對此議題,2017第15屆華人領袖遠見高峰會第五場專題論壇,各專家有精采見解。

主持此場論壇的中原大學產業學院院長熊震寰表示,目前全球有3/4的CEO對於企業經營方向感到迷惘,但也有2/3CEO認為應該把CSR當成企業核心價值,盡洪荒之力去達成。

翁文祺:CSR是企業核心價值

曾任中華郵政董事長,現任永豐金控暨永豐銀行董事長翁文祺,以他過去在中華郵政實行CSR的故事分享該如何善盡企業社會責任。

翁文祺說,他在中華郵政服務時,發現玉荷苞荔枝產地——高雄大樹區,雖然位於佛光山山腳下,但香客進香時並不會停留消費,造成農民生計堪慮,於是運用中華郵政擅長的物流幫助這些農民。

「我們請當地郵差幫忙用保證價格收購玉荷苞,再用中華郵政物流系統銷到全台,」翁文祺說,這些郵差同仁都是穿綠衣的菩薩,行菩薩道幫助大家,也幫助大樹郵局得到正面的回饋。

為了感謝中華郵政,大樹區農民自發性地把存在其他農會的錢轉存到大樹郵局,讓該局的考績一口氣從丙等升到乙等,連翁文祺自己也不敢相信。

到底該把CSR相關支出當成額外的費用,還是成本的一環?翁文祺認為,這個問題沒有標準答案,由企業依據不同情況做出不同反應,「但CSR不是成本,也不是費用,而是企業的核心價值。」

韓家宇:CSR比法規要求更高

在食品、飼料領域耕耘多年的大成集團,一談到CSR,很容易讓人聯想到食安。大成集團董事長韓家宇解釋,對該集團而言,法規是絕對不能逾越的界線,但CSR比法規更高,「要對得起自己的良心,也要對得起社會大眾。」

韓家宇引用遠見・天下文化事業群董事長暨創辦人高希均的論點,說明善盡企業社會責任,必定要有「五個不可」,才容易持續。

這五個不可分別是:非要賺錢不可、非要成長不可、非要創新不可、非要人才不可、非要品德不可。

「這五個不可,彼此有很強的關聯性,公司有基本獲利,做CSR才容易成功,如果企業經營的很辛苦,CSR就不容易做下去,」韓家宇說。

雖然品德好的企業,相對出問題的機率較低,但也有不少黑心企業能夠獲利。對消費者而言,該如何判斷食品企業是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?

「看這個企業員工敢不敢吃自家產品便知道,」韓家宇透露,大成企業堅守誠信、謙和、前瞻三大原則,「員工只敢吃自家產品,別家生產的產品,反而不敢吃。」

朱竹元:CSR要對兩個S負責

資誠永續發展服務公司董事長朱竹元則認為,CSR這個名詞涵蓋social(社會)和responsibility(責任感)兩字,不少人都覺得太沉重,因而希望能把responsibility更改為sustainability(永續發展)。

該如何讓企業永續發展?朱竹元認為,應該從企業核心出發,例如,如果是製造電源供應器的廠商,就該盡力研發環保省電裝置,不僅可幫助消費者節電,對地球環境永續更有幫助,也可增加企業本身獲利,可說是三贏的局面。

同時也必須要對兩個S負責,一個是大S(shareholders,股東),另一個是小S(stakeholders,利害關係人),只要能先把產品做好,讓債權人、員工、顧客滿意,而後自然能創造獲利,讓股東滿意。

但社會責任絕非空泛概念,朱竹元認為,必須建立一套標準,衡量其影響力、價值和投資報酬率,如此才能說服企業董事會持續投入CSR,對公司形象和獲利都產生利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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