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罷工糾察線非無限上綱 勞資雙方應誠信協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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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美麗華高爾夫球場工會決定罷工並設置糾察線,行動持續12日後,工會終與資方達成協議而結束罷工。罷工期間,糾察線擋住球場出入口,使未參與罷工之員工無法上班,消費者無法打球,營業完全停擺。對此,新北市勞工局指出,工會之糾察線合法,呼籲各界尊重、同理罷工行動。雖然前述風波業已結束,惟關於「糾察線」仍有許多值得探究之法律問題:包括何謂糾察線?其界限何在?可否封鎖職場?對於逾越法律界限之糾察線,雇主有何反制之道?以下依次分析。

 一、糾察線係好言勸說其他勞工加入罷工之手段

依據勞資爭議處理法,工會有依法定程序宣告罷工及設置糾察線之權。勞動部曾指出,為傳達罷工之訴求,工會得於緊臨營業場所區域設置糾察線,以言語、標示、靜坐等方式勸諭支持罷工。惟仍應維護人身安全、公共及交通秩序等。故所謂糾察線,乃柔性勸說支持罷工之方法。

 二、糾察線有其界限,並非無限上綱

 根據勞資爭議處理法,糾察線只要合法、正當、不濫用權利,且不使用強暴脅迫手段,參與之勞工免除相關法律責任,以藉此增加與雇主談判之籌碼。

 然而,糾察線並非沒有界限。關於是否得封鎖職場,我國尚未有相關法院判決。然而在1990年代基隆客運罷工案中,最高法院認為罷工僅能消極不提供勞務,不能積極使雇主無法營運,否則須賠償損害。作為罷工附隨行為的糾察線,似應作同一解釋。

 參考外國作法,德國法院認為糾察線縱然封鎖職場,仍必須留有至少3公尺左右的出入口。此外,糾察線不得以恐嚇、脅迫或其他物理強制手段禁止人員進出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則認為,糾察線對消費者不可採威脅或限制的方式,要求其停止使用或購買雇主的產品,只能勸說。此亦殊值吾人參考。

 三、對於逾越法律界限之糾察線,雇主得採法律手段反制

 參酌過去案例,若罷工或糾察線設置程序違法,雇主得向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假處分。在罷工現場,若搭建鷹架等障礙物,因違反建築法,得報請主管機關拆除;若有暴力滋事等脫序行為,得報警處理。最後,針對權利濫用等不正當爭議行為,罷工者無法免除法律責任,事後雇主仍得請求損害賠償。

 總之,糾察線之行使有其界線。若工會運動走上極端,恐造成虧損雇主之財務狀況雪上加霜、罷工者無法獲得更好之勞動條件、非工會會員無法取得薪資、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等四輸之局面,此絕非社會大眾所樂見。近日各勞資爭議時有所聞,我們呼籲政府應努力在勞資雙方中間取得平衡、勞資雙方應各讓一步,透過和平協商方式,共同找出符合各方利益的最佳方案,此方為勞資關係長治久安之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