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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構城市綠色發展指數 改善空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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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空污日趨嚴重,一直無法有效解決,遺憾的是,解決空污若成為政黨角力的「空污政治學」,不僅無法對症下藥,恐衍生致命危機。中國大陸昆山市於去(2017)年12月底突發「限污令」,要求吳淞江沿岸的270家企業停產17天,台商受此衝擊,一時不知如何是好。還好當局隨即宣布「限污令」未實施,虛驚一場。昆山當局強調係針對水質治理,未來將加強相關排污企業監測,並要求企業嚴格落實排污責任及污染治理的運營管理,才讓這件停產令風暴暫時止歇。

 中國大陸近幾年重視環保高於經濟成長,不再以GDP論英雄;特別在2017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強調「高質量發展是根本發展要求」;填補各種低效率窪地,讓高效要素進得去;低效要素要退出,才能為高質量發展打牢效率和競爭力基礎。換言之,中國引導產業轉型、限制污染性產業設廠,綠色生產將是未來發展常態。誠如習近平所言:「金山銀山,不如綠水青山」,中國近年來有許多改善環境的做法值得參酌,如為控制溫室氣體排放,中國國家發改委於2017年12月19日宣布啟動全中國統一的碳交易市場,中國碳市場將超過歐盟,成為全球最大碳市場。

 另外,第一部專門的綠色稅制單行稅法─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實施條例》已於2018年元旦起實施,這部法令對於保護和改善環境、滅少污染物排放以及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有極大的意義。更有助於中國綠色發展,激發廣大企業主動轉型升級,從而達成中國經濟實現更高質量發展。除此,中國大陸於2017年12底公布「城市綠色發展指數」排名,其目的不僅希望城市發展不該犧牲環境換取經濟高成長排名。也冀望藉此指標的公布,提高人民福祉,建構可持續的發展環境。

 這套綠色發展體系包括資源利用、環境治理、環境質量、生態保護、增長質量、綠色生活、公眾滿意度等七個構面的變化趨勢和動態進展。而其指標組成包含城市空氣優良天數、PM2.5濃度下降指標、廢氣排放減少指標、地表水質達標指示、森林覆蓋率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、綠色產品市場占有率、城市建成區域綠地率等56項指標。在首次公告的排名中,北京、福建、浙江名列前三名;近年到過這三地的民眾應可感受到綠意盎然的城市生機。

 台灣雖於2000年完第一版的「綠色國民所得帳」試編報告,用以記錄經濟活動與環境之關係;之後持續研析國際發展趨勢規範,並按年編製。而中國大陸於2005年公布「中國綠色國民經濟核算研究報告(2004)」,以原有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為基礎,將資源與環境納入其中。但台灣的相關環保法規與措施卻顯得落後不前或執行不力。行政院院會已於去年12月14日通過《空氣污染防制法》修正草案,重點包括工廠排放進行燃料成分標準的管理、以健康風險評估為依據,加強有害空氣污染物的管制、加重未依規定申報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的處罰、要求地方主管機關依「削減污染物排放準則」指定污染源削減,違規未依期限改善者,將「按日」修正為「按次」處罰等。此修正草案若能於今年1月的立法院臨時會中通過並大刀闊斧執行,空污或有改善的空間。筆者建議政府有關單位可借鏡中國經驗,建構「台灣城市綠色指數排名」;或可將綠色指標納入城市競爭力的環境構面因子中;同時也儘快推動碳交易,重現福爾摩沙(Formosa),美麗之島。